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1591.71万元,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安徽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贪腐被调查 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
刘亚,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安徽濉溪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
历任濉溪县柳孜中学教师,百善区纪检组纪检员(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在安徽大学经济系学习),濉溪县濉溪镇经委主任、副镇长,古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年4月任濉溪县政府副县长兼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7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9年2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区长,2000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
2001年5月任淮北市委委员,烈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2004年2月任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6月不再担任蚌埠市副市长。
来源:徽网综合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