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安徽省全面放开单独两孩政策。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全票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安徽省成为继浙江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

安徽单独两孩政策施行
现行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1年3月1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并公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十二种人”可以申请再生育,包括“双独”夫妇、农村“单独”夫妇、再婚夫妇等。
此次通过的修改决定中,将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第二十条第九项“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合并,修改为“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皆可申请再生育第二个孩子。
“这意味着,单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我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介绍,修改决定自1月23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徽网-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