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5日,记者从合肥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元月10日起合肥市2014年度机动车市区通行证开始发放。2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以违反市区禁行规定进行查处。2月10日前,2013年度机动车市区通行证仍有效,车辆禁行范围按原规定执行。
据介绍,2014年度机动车市区通行证办理由于受新实施的《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影响,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通行证种类调整为15种。即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绿化/环卫作业车辆通行证、单位交通车通行证、三绿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大(中)型货车通行证、小型货车通行证、中型客车通行证、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证、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旅游客车通行证、搅拌车通行证、渣土车通行证。
根据交警部门安排,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证、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由申请人凭单位申请报告、车辆行驶证,在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搅拌车通行证、渣土车通行证在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业务大厅办理。其余通行证由申请人携带行驶证前往合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办理。
来源:徽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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