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刘某某在安徽芜湖一小区租用民房,采取往猪肉中添加牛肉香精的方式,冒充牛肉对外销售。昨天,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 月初,芜湖公安局镜湖分局接到工商部门提供的线索,称有人在小区制作、销售“ 假牛肉”。为了取得确凿证据,分局联合工商部门对该窝点供应的5 个销售点的“牛肉丝”进行抽样检查,并由该市工商局将样品送往国家副食品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查报告显示,这是添加了牛肉香精的猪肉。
11月22日,芜湖警方联合工商部门对这个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发现数袋牛肉香精。
经过调查,刘某某自2012 年11 月至2013 年9 月,在小区设立加工点,采取往猪肉中添加牛肉香精的方式冒充牛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8 万余元。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