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1县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统和

 

  在本次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改革目标,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目前安徽省已有21 个县区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统和,有望在全省进一步推广。

 

  “原来常有重复参合参保、重复缴费、重复报销的问题,财政压力也很大。”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本是针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但由于新农合给参保者的补偿更多、缴费更少、报销方便等因素,导致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要求参加新农合。

 

  目前,安徽已有21 个县区将城镇居民医保并入新农合,占全省87 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24%。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避免了重复的弊端,也减少了财政不必要的重复支出。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平等。

 

  合肥市长丰县是我省较早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的县。上述负责人表示,2010 年年初,长丰县就建立起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目前已经运行3 年,效果也已显现出来:城乡居民享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补偿待遇;通过医保卡实现了省内即时结报,群众就医补偿方便

 

  快捷;有效避免了部分人群,如农民工和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参合、重复筹资交费、重复申领报销等一系列弊端;经办机构整合后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等。

  那么,城乡整合后会不会影响参合农民利益呢?省农合办副主任汪和平解释说,由于县域城镇居民较少,大约只占整合后全部参保人群的5%,因此不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实际利益,目前并没有出现统合地区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下降的情况。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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