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台“八不准” 严厉打击公款吃喝

 

  为了遏制各地的公款吃喝现象,有关部门可是下足了功夫。日前,安徽蚌埠市纪委出台公务接待“八不准”禁令,遏制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a href='display.asp?id=11552'  target='_blank'>蚌埠</a> 八不准 公款吃喝

蚌埠出台“八不准” 严厉打击公款吃喝

 

  据了解,蚌埠市严禁市直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公务接待的对象仅限赴蚌调研、检查工作的上级单位来人,在蚌办理公务或考察的外地市工作人员和来蚌投资的客商。接待单位应当选择市直单位会议定点饭店;内部设有食堂的单位应首先选择在本单位食堂接待;没有市直定点饭店的地方,接待单位应选择1~2家符合市直单位会议食宿标准的饭店签订定点接待合同,并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不准超标准接待,接待简餐人均每天不超过90元,宴请限一次人均不超过100元;不准超规模接待,对口陪餐人数不超过来客数;不准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准同城相互宴请;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和下级机关到本级机关所在地的宴请;不准工作日午间饮(招商引资等特殊活动除外),严禁酗;不准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或违规变通、转嫁接待费用。

 

  此外,蚌埠市各单位公务考察也将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出行人数和时间均受限制。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和国内公务考察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蚌埠市纪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袁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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