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信息网上电子公告收费取消 工商信息网 电子公告收费 2013/11/11 14:16:00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函要求,取消工商信息网上电子公告收费。 在省物价局近日发布的关于网上电子公告收费有关问题的函中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机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的开业、变更登记等公告事项,不得收取费用。对于企业自愿委托要求在其他媒体上进行的公告,可按实际支出,据实收取。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