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有问题 经营者将被药监部门约谈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若存在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或被集中举报等,将面临食药监部门约谈。安徽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试行约谈制度,旨在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首责意识,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根据该制度,应当进行约谈的情形有: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患,需要警示其改正的;群众举报反映较为集中、社会反响较大的;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被评为失信或严重失信的等。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约谈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内食药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省级食药监部门可直接约谈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约谈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约谈中,食药监部门将通报企业问题,责令整改,督促企业深入了解相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等。对通过约谈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实施重点监管。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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