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皖北药业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罚

 

  在安徽环保部门的检查中,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5号机组烟尘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为128.67毫克/立方米,超标1.6倍;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57.8毫克/升,超标7.8毫克/升。

 

  安徽省环保厅10月23日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括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和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者超标排烟尘,后者超标排污水。

 

  在环保部门的检查中,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5号机组烟尘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为128.67毫克/立方米,超标1.6倍;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57.8毫克/升,超标7.8毫克/升。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明确“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明确“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有关处罚规定,省环保厅对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开出5万元和4647元的罚单。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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