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老旧小区、回迁安置小区等“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都是难点。为了保证“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鼓励所属街道或社区设立物业服务中心承接这类小区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不能啥都管
这样的物业服务中心类似于物业企业,有法人代表、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主要承接所属街道或社区内的老旧小区、回迁安置小区等非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含小区配套商办项目),体现公益性。但不得承接所属街道或社区以外的物业服务项目和需要招投标的服务项目,以及所属街道或社区内的独立非住宅项目。
此外,市房产局还鼓励物业服务中心优先聘用再就业人员、低保人员。
如何收费可自行协商
为了保证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达标等5个条件必须满足,才能顺利备案。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在申请备案延续时,还需提供在管项目的服务合同和收费证明。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达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后,还将核定相应资质等级。
这样的新“物管”怎么收费?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服务收费方式可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即“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单位宿舍、业主自行组织的物业管理,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协商,并在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指导下具体实行。”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