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小红帽的身影”,在黄山风景区沿途的蹬道上、重要旅游集散地、游客休息场所等游客集中地带活动着“一条流动的风景线”――黄山志愿者,他们正在为中外游客提供咨询、救护、导游等系列服务。为了进一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早在五年前,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就着手动员、组织全山干群以志愿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景区的各项旅游活动。目前,黄山风景区共注册登记志愿者602名。
日前,黄山管委会研究出台了《黄山风景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景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有效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黄山志愿者品牌。
《意见》从建立志愿者队伍、成立志愿者组织、统一志愿者形象、加强培训和管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保障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结合景区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成立了“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扶危济困志愿者、科协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旅游服务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八个志愿服务大队。每个志愿服务大队明确由一名党委领导牵头负责,具体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规定,各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和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评比内容。对志愿者个人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志愿者的服务活动情况及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管委会还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为志愿者活动和志愿者个人提供必要的保障,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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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来源:安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