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将划入文化民企范畴 合肥文化企业注册条件放宽

 

  在昨天举行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记者获悉,合肥市将专门出台政策,支持文化产业,以前的一些服务业政策条款,有的进行了修改或取消,此外,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也将增设一些条款。其中,对于文化民营企业的冠名限制得到放宽,今后,经营网店的个体户将被划入文化民企的范畴。

 

  文化企业注册条件放宽

 

  新政策将放宽文化企业注册条件,凡组建集团,其母公司注册资本可降低至5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降低至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达到3家即可。另外,新政策将放宽文化民营企业冠名限制,特别是对申请从事网络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网店”或“电子商务”字样。

 

  新政策还将加大对国有、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企业的金融扶持。据了解,对由市政府推介的小型文化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0%以上,对其文化产业项目的专项贷款将给予当年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但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另外,对参加市直以上各类文化产业培训的文化企业,将给予培训费 50%的补贴

 

  创新作品获奖另有重奖

 

  以前的服务业优惠政策规定,在合肥市登记注册的动漫企业,获国际、国家、省级重大奖项的动漫原创作品,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现在的政策则扩大奖励范围,只要是文化创意企业研发的创新作品,获得各级重大奖项,就能获得不同的奖励。

 

  销售额“过关”奖励取消

 

  以前的服务业优惠政策规定,在合肥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还会给予额外奖励。合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文化企业范围太广,企业销售收入与税收贡献差异大,考虑到资金总量控制和公平性,将此奖励取消。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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