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合肥市相关工作会议上获悉,合肥市已有58家企业参与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未来,此保险将为污染赔偿买单。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2013年至2015年,我省将在全省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预计到2015年末,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将突破1000家。此次合肥市推行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根据企业性质,强制要求6类企业购买该险种,包括采矿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经营(未设置仓储的除外)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的单位等,都得强制购买该险种。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