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网上盗刷银行卡案一审宣判 被害人达500余人

 

  8月7日,安徽省芜湖县法院就安徽省查处的首例利用互联网盗刷他人银行卡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陈劲松等5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记者了解到,本案的被害人多达500余人。

 

安徽首例网上盗刷银行卡案一审宣判 网上盗刷银行卡

网上盗刷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利用“钓鱼网站”获取他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再诱骗对方开通远程协助,从而将获取的银行卡与临时注册的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绑定,设置成快捷支付,然后通过购买、销售游戏元宝的方式,盗取他人银行卡内存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仅2012年间,陈劲松先后伙同毕宝玉、何金刚、王润刚、秦学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及王玉明、赵振华、房邵东、谢某等人就利用上述方式盗窃他人银行卡内存款75万余元,被害人达5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个人被盗数额在100元至4万元不等。

 

  安徽芜湖县检方提醒,网上交易时,须在交易前仔细确认交易环境是否安全,以避免被诱骗至“钓鱼网站”,也千万不要随意泄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密码等个人重要隐私信息,同时不要轻信陌生人提供的“友好”远程协助。只有多长个心眼,才会尽可能地保护好个人的财产安全。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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