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 2013/7/15 14:47:00

资讯标签:宣城市民营经济 安徽省名牌产品

 

  宣城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2013〕18号),着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宣城市全市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70%以上,实现增加值达到70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拥有安徽省名牌130个以上。

 

  我市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产品质量品牌,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今年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对新获安徽名牌产品企业奖励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6月26日,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12年度安徽名牌产品的安徽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民营企业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截止目前,我市企业共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6项;省地方标准89项;行业标准12项(不完全统计);区域联盟标准1项。2013年度我市将主导、参与制修订23项省地方标准,占全部项目的近10%,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其中主导起草修订19项。泾县、郎溪分别对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的企业奖励15万元、12万元。


来源:安徽省经信委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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