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县政府在认真实施省33项、市9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确定了7项县级民生工程,使全县民生工程达到了49项,比去年增加了9项。今年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健全推进机制,及时拨付资金,加大督查力度,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1至5月份已拨付到位资金21759万元,占资金投入总规模的48.7%,其中县本级配套资金拨付到位7980万元,占县应配套资金的49.8%。
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民生工程有序开展。3月份凤台县召开了全县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心部署今年各项民生工作。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2010年实施4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0年民生工程任务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重新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了各项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足额落实资金,确保民生工程落实进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筹资方案,经精心测算,2010年全县实施49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总规模达到44707万元,其中县本级需配套资金16015万元,已在年初财政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坚决确保民生资金配套不留缺口。
强化项目管理,使民生工程成效更加显著。为实现工作协调更加有效、信息传递更加畅通,凤台县先后建立健全了民生工程横向和纵向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财政局内部股室民生工程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民生工程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报表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强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各项民生工程资金都由县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农村低保、五保供养、计生奖励扶助等发放类项目资金实行一卡式社会化发放;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直接拨付到学校;对卫生室、饮水安全、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等工程类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对培训类工程资金直接拨付培训机构,减少民生资金周转环节,确保民生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监管督查,促进民生工程规范有序实施。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民生工程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建立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各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结果列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按月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徐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