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日前发文要求,因为害怕受欺凌,广德16岁少年中考前离校一事,安徽省已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启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治理工作将分两个阶段,一直持续到年底。

5月12日我省已经正式发文,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启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目前到7月,各地各校将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题教育、建章立制,加强预防。学校可以通过集中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等方式进行。按照要求,学校还应该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中小学还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过程中,各地责任督学将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 9月~11月我省将针对专项治理开展“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
一直以来,校园暴力事件频频被爆,影响也越来越恶劣。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仅让被欺凌孩子的身体受到伤害,使他们精神和心理上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的孩子甚至不敢再回到学校念书,更严重的产生自闭症、自杀等。校园欺凌事件为何屡禁不止呢?
【网友观点】:
流浪的三毛w:国家应该出手治理校园暴力,但是这事大多不发生在校园内,所以这事不仅仅是教育部门或者是学校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的事情。人大应该考虑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那些危害和犯罪影响极大的少年该如何处理,才能让他们不再影响、危害社会;对留守儿童如何教育管理,对城乡结合部的少年如何教育都值得深思。
一片光明在眼前:除了这些之外,更重要的是平时学校、家庭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把学生之间的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当然也应该适当降低适用法律的年龄,使他们懂得,一旦欺凌造成严重后果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媒体观点】:
南方都市报评论员:
惨剧发生的诱因往往很小,但如此幼小的少年选择采取如此残暴的解决办法,着实耐人寻味,也让成人世界震惊。“这么小的孩子,残害年纪更小的孩子,手段如此歹毒残忍”,这显然不是个别人在看到那段极其残暴的欺凌视频时的感慨,结合近期频频爆出的类似事件,很多人不免会问:为什么此类事件现在这么多?在眼见各种残暴的行为之后,甚至不免有人会愤怒地呼吁,采取更严苛的法律手段来对个案施暴者进行惩处,以期达到惩罚、告诫和威慑的作用。
但静下来细想,不难发现,类似视频所见的各种校园欺凌事件,在资讯并不如现在这般发达的往日记忆里,可能也存在不少场景相似的事件,所不同的,可能是由于智能手机等拍摄工具的普及,使得残暴过程映像得以保存,甚至成为某种可以炫耀的资本。虽然没有严谨的对比数据可以支持上述趋于个体感受的粗放结论,但必须承认的是,正因为视频的大量出现,让互联网+时代的校园欺凌,变得如此近在咫尺,使震惊更烈,也使疼痛更久。
校园欺凌现象,它存在,且一直都存在,以我们熟悉或者不那么熟悉的方式,倔强地在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群体中寄生、发酵。在认可这一事实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可能更多是社会各界如何从个案的愤怒中更理智地抽身,思考缓解和根治的办法。当然,这并不是说,个案的调查、处理与善后不需要关注,包括最新发生的浙江庆元校园暴力事件在内。虽然校园欺凌可视为持久未得化解的社会顽疾,但个案发生依然有具体而真实的原因,包括涉事少年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监管与安保、政府部门的治安巡防等,都有要反思、可追责的问题。
从个案出发的问题反思与讨论,首先要看到并明确的是,法律(尤其是刑法)并非万能。借由个案残暴场景而激发的社会义愤,往往将落脚点放在严惩施暴者的层面,但此类校园欺凌事件的当事人,往往年幼(以本案为例,都不满14周岁),在现行法律的空间中,对其进行惩处的尺度有限。事实上也可以反过来想,对一群涉世未深的少年,刑罚的严惩是否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尽管,确实需要更严厉的方式,来告诉那些虽涉世未深但已经有分辨能力、有记忆能力的少年:错了就是错了,你的错误几乎不可原谅。
总的来说,复杂的社会问题缠绕在一起,是过去以及当下诸多校园暴力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所在,寻求解困的思路显然比个案愤怒的消解要难得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校园暴力的记忆或许多少会因对青春的怀念而涂上一层曼妙的色彩,但校园欺凌问题的解决,不能一味被动倚靠社会与每代人的自我治愈来完成。社会组织是否可以适时而动,教育体制改革是否应有更宽阔的眼界与更厚重的责任感,家庭、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否亟须重新定位,这些都是待解题。
来源:徽商网
编辑:熊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