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本不动产权证昨日发放 旧证继续有效

  2016-04-09 10:54 

  4月8日上午,合肥市民钱先生拿到了他位于高新区澜溪镇的房产证明——这本盖有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编号为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正是合肥市发放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意味着,从4月8日开始,合肥的“不动产权时代”正式到来。

 

  合肥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发放

 

  与之前的房产证一样,钱先生拿到的这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封面也是深红色,不过,红色封面下印着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字样。第二页则盖有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显示发证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在这本不动产权证书中,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以及附记等信息。

 

  不动产权证中,不光有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比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

 

  老证无需特意换证

 

  未来,需要办理房屋交易的市民,不需要再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两本证件,只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下面的分中心办理一本不动产登记证即可。对于不打算买卖房产的居民,则不需要进行换证。

 

  “原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林地林权证等权属证书永久合法有效。按‘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不变动,证书不更换。”胡小华说,只有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同时,市民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不动产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市区将设8个不动产登记窗口

 

  据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胡小华介绍,原先市民买卖房产需要办理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后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式办理完成;两本证件也将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这意味着,市民无需再去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登记过户,也无需再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以后办理房产证明,都只需要在各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即可。

 

  据介绍,合肥市区共设立8个不动产登记窗口。需要注意的是,高新区和经开区也分别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市民可以到高新区管委会和经开区海恒大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了解,不动产所有登记都需要在导询台取号,然后提交资料,受理交费,最后凭单领证。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受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情况的影响,瑶海区的房产登记业务,预约拿号已经排队到下个月,房屋抵押和资金托管业务不实行预约(当天即办)。所以需要进行房屋交易的市民,一定要提前了解各个受理窗口排队情况和预约要求。

 

  市民买房登记可省土地登记费

 

  胡小华表示,不动产登记和以前办理房产证登记所需材料及手续基本一致。市民只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交一次材料,拿一本证书即可。

 

  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之后,对市民来说不但省事还省钱。“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分散在多个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到了一起。原先需要分别缴纳土地登记费和房屋交易费用,以后只需要缴纳一种费用”,胡小华解释,若地面有建筑的只收房屋登记费,费用标准为住宅5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如地面无建筑,只收土地登记费,标准为工本费10元,登记费30元。

 

  这样一来,对普通买房市民来说,可以省下40元的土地登记费。不过,受理时间有所延长,是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而以往只需一周即可。

 

  县(市)登记10月份之前推开

 

  据了解,目前,在办理的都是市区的交易,县(市)的将在10月份之前推开。

 

  以后,查询不动产登记也更为方便。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在淮北市、安庆市,砀山县、固镇县、金寨县、宁国市开展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部分系统的应用试点工作,建设完善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确保8月底前所有地市级、年底前所有县级登记信息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市区将设8个不动产登记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空地)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素大市场):主要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查封登记、法人单位不动产登记以及房屋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主要办理辖区范围内的个人等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受理时间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费用标准

 

  若地面有建筑,只收房屋登记费:住宅5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

 

  若地面无建筑,只收土地登记费:工本费10元,登记费30元。

 

来源:合肥在线

编辑:程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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