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原馆长因受贿3日受审 或被判三年以上监禁

  • 2013/7/4 17:49:00

  7月3日上午,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原馆长,59岁的蒋某受贿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他对受贿7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在法庭上,蒋某看到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他面露愧色。。据悉,蒋某或将被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

 

 

  公诉人指控,2011年至2012年间,蒋某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地质博物馆馆长职务便利,6次接受他人关于承接省地质博物馆新馆有关施工工程事项的请托,共收受他人人民币7万元。其中,2011年1月,蒋某接受安徽某贸易公司法人代表赵某请托,为其承接省地质博物馆新馆铺设橡胶地板工程提供帮助。为此蒋某在其位于经开区家楼下,接受赵某所送2万元;2012年1月,蒋某又接受赵某请托,为顺利通过工程的预算提供帮助,接受赵某所送1万元。此外,蒋某还接受了其他3家公司等请托,提供承接省地质博物馆新馆石材施工、招标、绿化工程等业务,并先后4次接受他人送与的人民币4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人民币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

 

  对此,蒋某辩护人认为,蒋某所接受的7万元钱财,都是别人主动提供,且6次受贿的时间都发生在春节期间;送钱的企业都是承包省地质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的北京某公司的分包商,蒋某并未直接给送钱的商人提供回报;蒋某一直以来都很敬业,还曾经立过功;而且案发后,蒋某系自动投案,请求法院能够从轻处罚。

 

  最后陈述时,蒋某泣不成声,并称十分后悔收下了这些钱。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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