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型汽车号牌选号新方式 "三十选一"选车牌

   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合肥市将从7月20日起对小型汽车号牌选号方式进行调整,车主可在“自编自选”或“三十选一”两种选号方式中确定一种,为自己选择车牌。

 

 

  一、调整范围:

 

  将原“自编自选”号牌资源库与“十选一”号牌资源合并,系统选号界面确定为“三十选一”,供车主选取。

 

  将原“个性化”号牌资源库调整到“自编自选”号牌资源库,选号界面确定其为“自编自选”,供车主以编选。

 

  二、启用时间:2015年7月20日

 

  三、选号方式:

 

  (一)“三十选一”选号方式;

 

  选号系统从“三十选一”号牌资源库中随机抽取三十副待选号牌,车主应在规定时间(4分钟)内从中任意选择一副号牌,超时不选,系统自动将三十副待选号牌中的第一副确定为该业务流水对应车辆的号牌。车主选择“三十选一”选号方式后,对于新注册车辆,选号系统将“三十选一”选号资源库中的所有号牌进行无序滚动。对于转移、转入登记车辆,选号系统将在除原“十选一”号牌资源外的号牌中进行无序滚动。

 

  (二)“自编自选”选号方式

 

  车主按照以下编码规则对小型汽车号牌5位序号进行编选,未使用或符合重新启用条件的即可使用:

 

  1、序号第一位必须是字母,在大写英文字母A至Z(I、O、Q除外)中任选一个。

 

  2、序号第二、三、五位中,其中一位必须是字母,在大写英文字母A至Z(I、O、Q除外)中任选一个,剩余两位在阿拉伯数字0-9中任选一个。

 

  3、序号第四位必须是数字,在阿拉伯数字0-9中任选一个。

 

  4、选择阿拉伯数字的三个序号不得同时为0.

 

  四、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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