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疗效的情况,昨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所有企业生产的酮康唑口服制剂。并要求配合7月30日前需完成的召回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销毁处理。

产品召回
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共有7家,分别是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片(国药准字H20058170)、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片(国药准字H20094093)、上海金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20003678)、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9983113)、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9993303)、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10900055)、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2006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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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是老一代抗真菌药物,由于其口服制剂所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抗真菌药物,在广州的大医院已经淘汰十多年。去年香港卫生署也因此原因禁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香港销售。此前,在2011年8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曾发过不良反应通报,提醒警惕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严重肝毒性。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通告称,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效益,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要对已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在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召回。
至于酮康唑的外用制剂,如洗剂和软膏,方锐华表示,皮肤科一直有使用,外用药物能通过皮肤进入体内的量非常少,只要正确使用,就不必过于担心。
来源:徽商网-安徽网
(编辑:曹书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