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原常务副县长刘华安因在职期间收受贿赂最终被起诉。刘华安曾任庐江县副县长、庐江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经查明,他共计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

庐江县副县长刘华安照片
刘华安1955年出生,去年8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拘留,8月31日被批捕。今年1月7日,此案被移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01年以来,刘华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庐江县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
根据检方的调查,刘华安共计和14家企业的老板发生过权钱交易,老板们用钱铺路希望得到他的关照。受贿之外,他也有过主动索贿。
最早受贿
2001年,庐江某玩具厂老板叶某以刘华安的儿子出国为由在刘华安的办公室送给对方1万元,希望借此打好关系。2002年,庐江某市政公司老板张某以同样的理由送出现金2万元。
最大受贿
刘华安任职期间最大一笔“交易额”发生在2005年左右。庐江县政府准备将庐江宾馆改制拍卖。刘华安帮助协调某房产开发公司老板张某低价购得庐江宾馆所有权。根据他提出的要求,张某私下答应给予宾馆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好处费。此后,刘华安陆续汇入部分资金至该公司账户充当入股资金。2009年,他提出“退股”要求,不仅拿到了本金,还得到266万元“分红款”的回报。截至案发前,他实际收到的“分红款”为216万元。
还曾索贿






